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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检(监察)(内部审计科)
来源:青云店镇网站 日期:2018-03-13

  职责:协助工委、党委、党组抓好所在工委、所在单位、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充分发挥纪检、监察的工作职能,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,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执行区委、区政府决定、命令的情况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纪、政纪处分审批权限,受理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党组织、党员、干部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、控告,受理本单位及所在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。对所在工委、所在单位、驻在单位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,以及其他党员、干部、行政监察对象的违反党纪、政纪情况,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,并进行初步核实。派驻监察科在履行职责时,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,由区监察局批准并以区监察局名义,采取《行政监察法》规定的相关措施,提出监察建议或者作出监察决定。承办区纪委监察局交办的事项。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审计工作计划,并做好具体实施工作;负责制定本单位有关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,确保审计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和规范化;负责本单位预算内、预算外资金收支,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,资产管理情况,下属单位领导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;负责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、基本建设项目管理、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等情况的审计;负责本单位其它临时性的审计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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